6起“为官不为”的责任人受到追究
绍兴翻译公司推荐阅读,版权归所有者,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绍兴市纪委通报典型案例,整治庸政懒政怠政恶政现象 6起“为官不为”的责任人受到追究 2016年07月21日 07:29:41 来源:
本网讯 纪律松弛、政令不畅,推诿拖延、效率低下,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这种种“为官不为”的庸政懒政怠政恶政现象,必将受到严肃追究。日前,绍兴市纪委通报了6起因“为官不为”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
工作推进不力,追责
翰林越府小区是越城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然而,在试点中,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不力,混合投放现象十分严重,试点工作流于形式。越城区城管执法局监督指导不力,工作失职。主管全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区城管执法局党工委委员、副局长陶明海受到免职处理;区城管执法局街道环卫秩序科负责人傅侃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柯桥区福全镇副镇级工会主席章卫东是钱家溇、六回头河两条河的镇级河长,然而,他并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钱家溇部分河段反弹为“黑臭河”,六回头河部分河段有漂浮物、徐山村段东侧河流建筑垃圾侵占河道情况严重,群众反响较大,造成不良影响。章卫东被免去副镇级工会主席职务,并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企图徇私枉法,栽了
上虞区梁湖镇花浦村有个股份合作社(原为经济合作社),2009年8月以来,该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占用20018平方米集体土地建造厂房,这一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花浦村党总支书记、股份合作社董事长(原经济合作社主任)陈国炎,在此事件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嵊州市崇仁镇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协检员马惠祥,于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在未见到生猪、未进行检疫的情况下,将空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交给妻子,为他人开具223份虚假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造成2300余头生猪未经产地检疫进入屠宰场,最终流入市场。马惠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
环境监管不力,严查
诸暨市众阳混凝土搅拌站、祥磊石业有限公司等存在向浦阳江直排有害污染物问题。然而,诸暨市环保局牌头环保所、牌头镇政府、安华镇政府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辖区内涉事企业的违法排污问题。牌头环保所所长王斌受到免职处理;牌头镇包村干部戴兴祥,安华镇包村干部詹雪江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牌头镇驻村干部寿科成,安华镇驻村干部张澜分别受到效能告诫6个月处理。
2015年8月,位于新昌县的浙江景加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酸洗废水超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相关责任单位工作失职,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未能及时发现涉事企业违法排放问题。新昌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纪福,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分管副局长周明江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县环保局澄潭环境保护所所长丁明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作者:记者 钟兰花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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