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
绍兴翻译公司推荐阅读,版权归所有者,转载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夏宝龙在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纪念大会上强调 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 2016年07月16日 08:16:15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本网讯 昨天上午,省委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纪念大会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部署会。省委书记、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以全面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我省法治建设继续走在前列。
市领导彭佳学、俞志宏、谭志桂、尹永杰等参加绍兴分会场会议。
夏宝龙指出,当前,我们迎来了法治建设的黄金时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举全省之力,乘十年之势,进一步强化党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彰显法治的实践力量,进一步推动法治与改革互促共进,进一步树立法治的价值追求,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新的起点上走向法治建设的美好未来。
夏宝龙强调,今年是“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开局之年。要更加深刻地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中的长期性、基础性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要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做到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普法力量就下沉到哪里,普法宣传就跟进到哪里,把推进重点工作的过程变成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过程。要用群众的话讲法,用群众身边的事说法,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使各级领导干部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要以责任清单抓普法,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推动法治浙江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会上表彰了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虞区作为全省2015年度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和我市其他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作者:浙江日报记者 应建勇 本报记者 秦德胜 编辑:赵菲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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